恐怖症的症状学标准
文章来源:郑州金水脑康中医院发布日期:2019-03-06
症状学标准:
由下列情况之一引起强烈的恐惧或紧张不安,因而竭力回避。
1.特殊的处境:如人群聚集(聚会恐怖或广场恐怖)、独处密闭的室内(幽闭恐怖)、登高临渊(高处恐怖、深渊恐怖)、过桥(过桥恐怖)、越过马路(过街恐怖)、进入学校(学校恐怖)等。
2.某些物体:如小动物(动物恐怖)、尖锐物体(尖锋恐怖)、流血(血液恐怖)、不洁物(不洁恐怖)、棺材或坟墓等不祥物(不祥恐怖)等。
3.与人交往:如怕邂逅陌生人(对人恐怖)、见人脸红(脸红恐怖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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